这种分析方法是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的,作案人在选择作案地点时一般会考虑三点:
一是对作案地点的熟悉。大多数作案人在选择作案的地点时,一般都会策划好如何作案及逃跑路线,提前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有所了解。
二是要避开熟人,作案人选择的犯罪地点时,往往都要避开有熟人的环境。
三是不能离居住地太远。作案人选择的犯罪地点如果离居住地太远,不利于其作案后迅速逃离,所以多数情况下作案人在选择作案地点时,会不自觉地把其居住地点考虑进去。
以上是作案人在作案地点的选择上所要考虑的相关内容,这些情况一旦被侦查人员了解,那么这些人就能够通过地理画像圈定侦查范围。
1998年5月6日,德克萨斯州沃斯堡警察局接到报案:一名37岁的女士在夜晚回家的路上遭遇拦路抢劫,女士身上的所有财物被一扫而光。这是该警局近两个月接到的第13起拦路抢劫案件,因为最近频繁接到附近类似的报案电话,警察局派出专案小组调查此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