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基本标准的确立建议
1.学历要求
与普通教育学历要求同等对应,也分为甲乙两级。
学前特殊教育教师、智力残疾教育学校教师、视力残疾教育小学阶段教师和听力残疾小学阶段教师的学历要求与普通小学相同但需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
视力残疾教育初中阶段教师和听力残疾教育初中阶段教师的学历要求与普通初中相同但需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
视力残疾教育高中阶段教师和听力残疾高中阶段教师及中等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学历要求与普通高中相同但需为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
心理咨询教师资格:甲级标准,需有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咨询或学校咨询、学校辅导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或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或心理专业必要且持有国家劳动部门认定的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乙级标准,需要有高等师范院校心理系或特殊教育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或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毕业或由国家劳动部门认定的初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