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性机构——社仓,是一种社区性的仓储,在政府的倡导下创办,带有官督民办的性质。据《明史·食货志三》记载:嘉靖八年(1529年)明世宗诏令各地抚按设社仓,“令民二三十家为一社,择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者一人为社正,能书算者一人为社福”。然后“每朔望会集,别户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耗五合”。如发生饥荒,“上户不足者量贷,稔岁还仓。中下户酌量赈给,不还仓。有司造册送抚、按,岁一察核。”如果社仓发生亏空,“罚社首出一岁之米”。这种民间性的福利设施所起的救灾救贫作用,往往是政府救济所无法替代的。
第三节 岁时节日与文体娱乐
明代传统岁时节日与文体娱乐活动,宗教迷信色彩较前代减少,礼仪性、娱乐性的文化成分增多。如元旦的爆竹,原本是一种驱鬼巫术,此时已演变为节日欢乐的象征;大傩原来是打鬼巫术,此时已演变成为一种民间节日小戏;中秋节的祭月,此时已变成为赏月活动;元宵节的祭神灯火,此时已演变成为民间节日的灯火艺术;等等。这不仅使明代的年节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多彩,展示了新的时代发展风貌,而且使传统节日的时尚性、群体性、地域性、民族性等诸多文化特色,更加充分地展现出来,表明中国古代相续绵延的年节文化活动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在宗教节日时,无论是宫廷还是民间,则仍然保持其特殊的宗教礼仪和信仰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