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杯的白酒被两人就着花生米喝下,北墨觉得很爽,他之前只是听别人说过练地摊这种事,第一次接触,没想到真的很有感觉,当然,北墨是不会喜欢经常如此的。
东哥喝的很难受,北墨的进度太快,他很不适应。
“就这样吧。”北墨把酒杯放到桌子上,笑着对那东哥说道,他已经发现东哥下咽的速度越来越慢,脸色有些难看,喉结的蠕动明显是因为胃里面的食物在向上涌。
“怎么,认输啦!”旁边一个比宋瑾大不了两岁的小青年说道。
“不行了就给东哥服个软!”
“吆……吆……”
宋瑾和另外三四个人却是没有再说话,她能看的出,北墨比那个东哥更能喝!
“我服你。”银发的东哥站起来,忍住身体的不适,沉声说道。
北墨只是笑笑,在酒桌上因为酒量被别人敬佩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不会有多少成就感。
晚风一吹,北墨还是能感觉到酒精的作用,那脑中些许被麻痹的感觉,还挺有意思。
北墨不是想用这种方式吸引宋瑾的注意,也不是要在这种事情上比得过其他人,以此增加宋瑾的认同感,都是率性而为罢了。
在站起身的瞬间,北墨想了下,开口道:“酿酒工艺一般,味道有些乏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小麦博客,更加明显的脂香和酒精口感,还有强烈的深色水果和麦芽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