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言之,商品并不断言自身为物(things),毋宁说是作为一种逻辑。正是形式赋予它们总体特征(或者也可以说,将它们的能力“总体化”,以渗透和吞没所有东西)。只有借助于它们的形式,商品才能够作为物,作为经济的神秘物——商品、金银、资本——起作用并影响人类。
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但是……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作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10]
物化命题[11]误释了在《资本论》中阐述的社会—经济理论的本质意义。神秘物呈现出一种自身的生命,变成独立自主的,并将自身的法则强加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这种神秘物将人类存在化约为一种抽象物的状态,将其降低到形式的世界,将其化约为这些形式,化约为这些形式的结构和功能;神秘物只能通过这些方式作为抽象的物来起作用。在商品中,有一种作为形式的内在逻辑,一种倾向于建立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商品世界的逻辑。因为这个世界是形式的,所以它与语言的形式方面和合理性的行动相关,与逻各斯和严格意义上的逻辑相关。它可以在不歪曲当下语言的前提下被“表达”,并且它产生了一种特殊类型的合理性——计算的、定量的类型。但是否也有可能是这样的:它作为语言功能,在其他形式,包括商品形式上留下自己的印迹?商品世界找到了通往实践的道路,并且穿透了它——如果不是全部接管了它的话。人的存在并没有变为物。这种状况只发生在奴隶制(它先在于并且始终外在于商品世界的逐渐形成和扩张过程)之下,发生于卖淫活动(这在市场经济兴起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不是它的一个显著特征)中。更有可能的是,人类被变成了有生命的抽象,呼吸着、承受着虚构之物,以虚构的方式生活,却没有对这个过程进行强烈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