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叙事学”这个概念的是法国当代著名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茨维坦·托多罗夫。他在于1969年发表的《〈十日谈〉语法》中提出“这部著作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关于叙事作品的科学”的观点。此前的1966年罗兰·巴特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克洛德·布雷蒙的《叙事可能之逻辑》等论文以及格雷马斯的《结构主义语义学》等著作,其实都是叙事学的奠基之作。作为文本分析的新方法,叙事学经过不断发展,具有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样,对于媒介文本批评而言,叙事学理论也具有方法论的重要意义。
经典叙事学主要是对以神话、民间故事、小说为对象的书面叙事文本的研究。简言之,就是关于叙事作品、叙述、叙述结构以及叙述性的理论。叙事学着重对叙事文本做结构主义的技术性分析,并以此为依据研究其他各类叙事文本。叙事学形成和发展起来后,媒介批评家也使用叙事理论分析媒介文本,并注重研究各种文化是如何通过叙事再现自身,研究结构主义叙事模式对媒介文本的影响以及它们所达到的传播效果。后经典叙事学理论则将叙事文本研究的范围从小说、民间故事等,广泛扩展到电影、戏剧、漫画、新闻、日记、编年史等文本的研究,并拓展到对各种符号构成的媒介文本形式的分析,如对书面或口头语言、视觉形象、姿态和动作以及这些不同媒介组合文本的叙事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