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取的,因为深知孩子父母什么水平,临走前也算多给儿子做了件事儿。爸妈给取个高二狗这样接地气的名字。
只是日子越过越穷,越穷越懒,到最后,夫妻俩干脆把高良初打扮打扮,带街上去,挑个人多的地儿,就这么往地上一跪,小破碗面前一摆,一天的生意就开始了。
夫妻俩就躲街后头瞧着,有人施舍,就立刻拿了去买东西,勉强混个不饿死。
可哪有那么好混呢?
村有村霸,街当然也有街霸。
高良初才多大?
他明明只是个孩子,什么都没做,却从小到大遭人嫌,受人白眼。
没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关心,更不知道什么叫家,自然也不相信什么亲情,在很小的时候,他的心中就已是漆黑一片。
高良初至今仍记得,第一次感受打架的快乐,就是跪在街上乞讨时,街霸来抢钱。
瘦瘦小小的他,回过头去向爸妈求救,却发现,父母竟别过头去,假装在看摊子里的物品。
那一刻,他觉得心里有个什么东西碎裂掉,再也没法弥补,更加明白,他只有自己。
就在街霸拎起自己,想来个过肩摔时,高良初瞅准机会,用力将身子摇到街霸头边,张嘴就咬了下去……
那一天,整条街都欢呼起来。他浑身伤痛,吃力地站起身来。“呸”地一声,从口中吐出一块东西,满嘴腥味。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咬下了街霸的一只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