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总在业冤中,悟到无生始是空。
若是尘心全不起,任他宿债也消融
第二十五卷莫大郎立地散神奸
诗曰:
黑蟒口中舌,黑蜂尾上针,
两般犹未毒,最毒妇人心。
话说妇人家妒忌乃是七出之条内一条,极是不好的事。却这个毛病,像是天生成的一般,再改不来的。
宋绍兴年间,有一个官人,乃是台州司法,姓叶,名荐。
有妻方氏,天生残妒,犹如虎狼。手下养娘妇女们,-楚挺杖,乃是常刑。还灼铁烧肉,将锥搠腮。性急起来,一口咬住不放,定要咬下一块肉来;狠极之时,连血带生吃了。常有致死了的。妇女里头,若是模样略似人的,就要疑心司法喜他,一发受苦不胜了。司法那里还好解劝和的。虽是心里好生不然,却不能制得他,没奈他何。所以中年无子,再不敢萌娶妾之念。
后来司法年已六旬,那方氏他也五十六七岁差不多了,司法一日恳求方氏道:“我年已衰迈,岂还有敢乐好色之意?但老而无子,后边光景难堪。欲要寻一个丫头,从他养个儿子,为接续祖宗之计。须得你周全这事方好。”方氏大怒道:“你就匡我养不出,生起外心来了!我看自家晚间尽有津神,只怕还养得出来。你不要胡想!司法道:“男子过了六十,还有生子之事;几曾见女人六十将到了,生得儿子出的?”方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