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呢?郭巨思前想后,想到一个办法。有一天,他就抱着这个儿子,跑到荒郊野外,在地上挖一个深坑,打算把孩子给活埋了,去掉这个累赘。没想到挖坑挖了一会儿,居然挖出一坛子黄金来。这样一来,钱有了,儿子也不用埋了,老娘也可以养了,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郭巨就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抱着金子,开开心心地往回走。
《二十四孝》,在元代以后属于儿童读物。这种故事,对儿童来讲,完全是恐怖故事,完全是噩梦。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对郭巨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说:我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就有两个担心。第一,我担心这郭巨当时挖地的时候,如果没有挖到这坛金子,那怎么办呢?孩子岂不是没命了?第二,我担心我爸也去学郭巨做孝子,到时候把我给活埋了,以此来孝顺我奶奶。
郭巨埋儿这个故事,从道德伦理来看极其残忍,违背了基本的人性,没有丝毫可取之处。但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在东汉时期居然得到了当时人的追捧,人们把郭巨看成是大孝子的一个典型,认为他很了不起。由此可见,东汉末年的道德文化,已经成了一种畸形变态的文化。正是在这种变态的文化土壤之上,才会滋生出前面讲过的那个所谓的青州孝子赵宣,在父母的坟墓里面住了二十多年,前后生下五个小孩,这样的怪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