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无法因一个人眼睛的颜色,或因他父母的道德,或甚至因他在三岁时所做的事,或在很大程度上他有什么样的冲动和他爱上了谁而正当地责备他,但此前,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想法,即认为我们能因他的其他成人行为,特别是他自愿地和带有预先设想生活幸福的能力的人,不要把这当作我们自己的成就,而仅仅把它当作它所是的东西——上帝的礼物。
然而,让我们停止形而上学的讨论,而将这种情形用图解法置于一个推论证明的形式之中。
1.超出我们控制的事件是我们不能对之负有责任的事件。
2.在我们婴儿时期发生的事件E,是我们不能控制的事件。
3.因此,事件E是我们不能对之负有责任的事件。
4.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对某种东西负有责任,那么我们也不能对不可避免地产生于它的某种结果负有责任。
5.事件E有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神经官能症N,神经官能症N依次有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行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