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向雄任河内郡的主簿,有件公事本来和他没关系,可是郡守刘淮为此震怒,对他动了杖刑,并将他革职遣退。向雄后来调任黄门郎,刘淮任侍中,两人虽在同一衙门,却从不交谈。晋武帝听说这事,便命向雄恢复两人的和睦关系。向雄不得已,就到刘淮那里,行再拜礼后说:“刚才奉皇上的命令而来,可我们之间的恩义已经断绝了,怎么办?”说完,马上就走了。武帝听说两人还是不和,就很生气,问向雄:“我命你恢复往日的和睦关系,为何还要绝交?”向雄说:“古之君子,按礼法举荐官员,贬黜官员。现在的君子,提拔重用人的时候,恨不得像抱到膝上那么亲近,贬黜人的时候,简直像想把他推下深渊那样狠。臣与刘河内如果不做敌人,那就不错了,怎么还能修复原有的关系呢!”晋武帝听后,不再勉强。
(17)齐王冏①为大司马,辅政,嵇绍为侍中,诣冏咨事。冏设宰会②,召葛旟、董艾③等共论时宜。旟等白冏:“嵇侍中善于丝竹,公可令操之。”遂送乐器,绍推却不受,冏曰:“今日共为欢,卿何却邪?”绍曰:“公协辅皇室,令作事可法。绍虽官卑,职备常伯,操丝比竹④,盖乐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为伶人之业。今逼高命,不敢苟辞,当释冠冕,袭私服。此绍之心也。”旟等不自得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