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域划分来看,对于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仅有中部地区的该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值,东部地区该指标值略大于西部地区。相比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三个地区之间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差距较小。从地区内部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内部差距相对较小,西部地区的内部差距较大。中部地区该指数平均值为0.33,其中最高的是江西,为0.557,最低的是湖北,为0.104,在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前10名的省份中,中部地区占据了4个,分别是江西、黑龙江、吉林、和山西。东部地区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246,其中最高的是北京,为0.556,最低的是福建,为0.127。西部地区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平均值为0.13,其中最高的是甘肃,为0.428,最低的是西藏,为0.069,贸易资源效益指标后10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据了6个,分别是陕西、贵州、云南、四川、宁夏和西藏。
从变动趋势来看,2002—2010年间大部分省(区、市)的贸易资源效益指数提高了,但是省(区、市)之间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变化的幅度差别较大,其中有21个省(区、市)的贸易环境效益指数上升,按上升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海南、江西、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广西、陕西、新疆、辽宁、安徽、甘肃、北京、湖南、四川、天津、贵州、河北、福建和浙江。10个省(区、市)贸易资源效益指数下降,下降幅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宁夏、青海、湖北、上海、广东、江苏、河南、云南、西藏和山东。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宁夏,下降了0.47,因为相比2002年,宁夏的工业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且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也在不断增加,而其进口则主要为初级产品,由此对外贸易的能源消耗在不断增加,致使其贸易资源效益指数大幅下降。相比2002年,2010年贸易资源效益指数的全国平均值上升了0.029(见图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