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科举制度是不成熟的,特别是考试不糊名,取士并不完全根据卷面成绩而定,作为一种制度,这显然是不完善的。但历史往往是辩证的,正是这种不成熟性,使唐代科举制度缺少后代完善后的那种僵化气息,而充满活力。尽管唐代科举取士中存在请托、走后门等问题,但总体上看,正像宋代学者所称赞的那样,“其取人也,多公而审”。靠着这一条,一大批读书人,特别是下层寒士,被选拔出来,构成唐代社会政治与文化生活中的一支活跃的力量。特别是使唐代官僚队伍的素质,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兼有实学之才的唐代大诗人杜牧就讲:“国朝自房梁公以降,有大功,立大节,率多科第人。”[88]大唐盛世的出现,与其有一支较高素质的社会管理队伍是分不开的。唐代的行政管理效率特别高,主要得益于有健全的法制[89],管理的法制化,一个基本前提就是管理队伍的知识化。隋唐科举制度,有利于知识阶层政治、社会地位的提高,知识分子社会作用的发挥,对社会进步是大有裨益的。
二、科举制对知识分子思想文化活动的影响
隋唐科举制度在为知识分子提供社会进身机会的同时,也成为左右知识分子价值观念与命运的一根魔棒,知识分子受教育的方式、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前途命运的设计,自觉不自觉地都受到这根魔棒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