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的这一关于人类性生活的发现的简要叙述更加明白易懂,我把我从各种不同时期所得来的结论汇集在一起,通过补充修改,将其编入我的《性学三论》的连续各版之中。我希望大家将会很容易地理解我对于性欲概念的扩展(这一扩展已得到大力强调,并且引起了如此强烈的反对)的实质。这一扩展具有二重性:第一,性与其最密切的联系物生殖器相脱离,而被看作一种更易理解的身体功能,追求快乐是其第一目的,其次才是为生殖目的服务;第二,性冲动被视为包括所有那些只是深情的、友好的冲动在内,可用“爱情”这一意义最模棱两可的词来表示这一用法。然而,我并不认为这些扩展是革新,这只不过是恢复原意,这意味着去掉了对我们乐于被引诱而陷入其中的这一概念的一些不适当的限制。
性欲与性器的脱离,使得我们能够把儿童和性变态者的性活动带入与正常成人性活动相同的领域之内。儿童的性活动迄今为止完全被忽视了,虽然人们对性变态者的性活动已有所认识,但伴随这种认识的是道德上的愤慨,而没有对此现象真正理解。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甚至最怪癖和最使人讨厌的性变态行为,也可以被解释为摆脱了性器主导地位之影响的那些性欲本能组成成分的表现。此刻它们独立地寻求快感,好像处于“力比多”发展的最早时期一样。这些性变态行为中最重要的同性恋几乎不应该被这样称谓,它可被追溯到全人类体质中的两性倾向及男性阳具占主导地位阶段的后效作用上去。精神分析使我们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指出这样或那样的同性恋对象选择的痕迹。如果说我曾经把儿童描述为“多形性变态”(polymorphous perverse)[175],那么,我只是在使用一个已经普遍流行的专门术语,这个术语并不暗含任何道德判断。不管怎么说,精神分析与这种价值判断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