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任人们千方百计地设想将一个人既培养成公民又培养成军人,任人们将战争想象成具有全民的性质,任人们认为战争的发展如何不同于以前佣兵队长时期,也是无法抹煞战争事业的特殊性的。既然这样,那些始终从事战争事业的人,就会始终把同自己一起从事战争的人看作一个整体,战争的精神要素,就是通过这个团体的规章制度完善起来的。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因此,我们主张从最高角度来观察战争,绝对不能轻视军队中或多或少具有的这种团体精神。打一个恰当的比喻:在我们所说的武德中,这种团体精神就好像是一种粘合剂把起作用的各种精神力量粘结在一起;而组成武德的那些晶体,需要依靠这种团体精神才能相对容易地把它们凝结起来。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在极其猛烈的炮火下如果它仍然能够保持正常的秩序,不被想象中的危险所吓倒,而当面对真正的危险时也毫不畏惧;在胜利时感到自豪,在失败的逆境中仍能自觉地服从命令,对指挥官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信赖;在困苦与劳累中,如果它仍能把这种困境看作是获胜的手段,不但不气馁还像运动员一样继续锻炼自己;如果它只抱有保持军人荣誉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简短信念,并能将上述所有的义务和美德牢记于心,那么,毫无疑问,这就是一支富有武德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