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小说文学的主流是白话小说,但在文学史上,并没有因此而使文言小说绝迹。恰恰相反,它在为短篇白话小说和戏曲提供丰富的题材和艺术经验的同时,也推动了自身的发展,为清代以蒲松龄《聊斋志异》为代表的文言小说高峰的出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我国文言小说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二、长篇章回小说的成熟
章回小说是我国古代的长篇小说,其特点是分回标目,段落整齐,首尾完备,以说话人讲述的口气进行,重于叙事。宋元的讲史话本已具有章回小说的雏形,元末明初一批文人作家根据讲史话本加工改写的长篇小说,如《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虽尚未正式创立小说的回目,但已初具章回小说的体制。晚明标为“李贽评吴观明刻本”的《三国演义》,改240回为120回。万历十七年(1589年)天都外臣序刻本《水浒传》已取消了卷数,直接标目为“回”,回目用双句对偶体。此外,《西游记》、《封神演义》、《金瓶梅词话》等,也都分回标目,但回目或用单句,或用双句标目而上下句对仗不工。到了明末清初,才较普遍采用工整的偶句,逐渐成为固定的形式,这也标志着章回小说的成熟。从章回小说的演变来看,由说话艺人的讲说到文人作家的书面创作,这是由俗到雅的变化,并且使章回小说从讲唱技艺的附庸成为通用的小说体裁,成为既适合案头阅读,也可供场上讲说,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文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