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中了进士后被任命的第一个地方官职是到安徽广德任“司理参军”,就是审理案件的助理。当时地方官普遍贪赃爱财,人为制造冤案。他廉洁守身,秉公办案常与上司发生争论,任其怎样以势压人,也不屈服。每结一案,就把争论内容记在屏风上,可见其性格的耿直。一年后离任时,屏风上已写满案情,这就是“屏风记案”的故事。他两袖清风,走时无路费,只好把老马卖掉。
对历史上有骨气的人,范仲淹非常敬重。1037年,范第三次被贬赴润州(今江苏镇江)任上时,途中经彭泽拜谒唐代名相狄仁杰的祠堂。狄刚正不阿不畏武则天的权势被陷入狱,又贬为县令。范当即为其写一碑文,歌颂他:“呜呼,武暴如火,李寒如灰,何心不随,何力不回!我公哀伤,拯天之亡:逆长风而孤骞,愬大川而独航。金可革,公不可革,孰为乎刚!地可动,公不可动,孰为乎方!”
文字掷地有声。而当时作者也正冒着朝中的“暴火寒灰”,独行在被贬的路上。而他所描写的刚不可摧、方不可变,也正是自己的形象。
二是理性精神——实事求是,按原则办事。
范仲淹的独立精神绝不是桀骜不驯的自我标榜和逞一时之快的匹夫之勇。他是按自己的信仰办事,是知识分子的那种理性的勇敢。在我写瞿秋白的《觅渡》一文中曾谈到,这是一种像铁轨延伸一样的坚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