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姑妈对她这些不愉快的记忆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她付出的是她自己内心的平静。
本杰明·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也犯了一次70年来一直难以释怀的错误。当他7岁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哨子,于是他兴奋地跑进玩具店,把他所有的零钱放在柜台上,也不问问价钱就把那个哨子买了下来。“然后我回到家里,”70年后他写信告诉他的朋友说,“吹着哨子在整个屋子里转着,对我买的这个哨子非常得意。”可是等到他的哥哥、姐姐发现他买哨子多付了钱之后,大家都才取笑他。而他正像他后来所说的:“我懊恼地痛哭了一场。”
很多年之后,富兰克林成了一位世界知名的人物,做了美国驻法国的大使。他还记得因为他买哨子多付了钱,使他得到的痛苦多过了哨子所给他的快乐。
富兰克林在这个教训里学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当我长大以后,”他说,“我见识到许多人类的行为,我认为我碰到很多人买哨子都付了太多的钱。简而言之,我认为,人类的苦难部分产生于他们对事物价值做了错误的估计,也就是他们认为买哨子多付了钱。”
吉尔伯和苏里文对他们的哨子多付了钱,我的姑妈伊迪丝也一样,我自己在很多情况下同样如此。还有不朽的托尔斯泰,也就是《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这两部世界最伟大的小说的作者。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的记载,在托尔斯泰生命最后的20年里,“可能是全世界最受人尊敬的人”。在他逝世前20年,崇拜他的人不断地去他家里,希望能见他一面,能听听他的声音,或者哪怕只摸一摸他的衣服角。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人在本子上记下来,就像那是一句“圣谕”一样。可是在生活上,托尔斯泰在70岁的时候,还不及富兰克林在7岁的时候聪明,他简直一点脑筋也没有。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