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43年6月9日中美双方达成的《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美国军人在中国犯罪后,由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审判。“沈崇案”发生时,该条例尚未失效。因此,沈案案犯皮尔逊于1947年1月17日由驻华美国海军陆战队军事法庭开庭审判,并于22日被判犯强奸罪;3月3日被开除军籍,处以15年劳役。但同年8月11日,美国海军部在皮尔逊被押送回国服刑后宣布,原判证据不足,应予撤销,皮尔逊宣告无罪并恢复职务,再次激起了中国民众对美国当局以强权凌驾于正义的非公正性的抗议。
与国民党对反美学潮处理的左右为难相比较,中共对反美学潮则是全面支持,并在相当程度上通过其地下组织发起和领导学潮,成为战后中共领导学运的一次成功经验,并为中共进一步发动全国性反国民党的政治性学运准备了基础和条件。抗战胜利,各大学陆续复员开学后,中共就在北平各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下组织,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宣传中共的主张,批评国民党的政策,掌握了学运的领导权。“沈崇案”发生后,北平各大学的中共地下党认为,这是发动学运的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具有完全合理、合法的动员基础,应当放手发动群众,组织学生运动,通过学运打击美蒋,并进一步组织动员学生,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他们派出地下工作人员,在各大学进行广泛、深入和细致的动员工作,发动学生并将其情绪引向要求美军撤离中国、反对美国支持国民党内战的方向。中共中央指示国统区地下组织,要求组织各地学生的反美示威、请愿及组织后援会等等,扩大运动的声势和影响;同时,“依据情况联系到美军全部撤离中国,反对美国干涉内政,出卖军火,进行借款,助长内战,及废除中美商约,抵制美货等口号”,“造成最广泛的阵容,并利用国民党所宣布的元旦起实行宪法人权条文,采取理直气壮的攻势,使国民党不敢压迫,并达到暴露国民党之媚外卖国及其国大制宪全系欺骗之目的”。对中共而言,更重要的是,在全面内战爆发以及制宪国大召开之后,中共亟须在国民党统治区发动公开的群众运动,扰乱国民党的后方阵线,打破国民党政权合法与正统的外部形象,动摇其在城市的统治基础,而反美学潮之合理和正义及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呼应,则为中共发动国统区的群众运动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突破口。中共中央认为,此次学潮表明“民主爱国运动的基础正日益扩大,与解放区自卫战争的胜利已渐能起着配合作用”,“标志着全国性的革命高潮已经接近。对于这一事变的重大意义必须充分估计”。中共中央指示:“我党在各地的领导同志,必须注意纠正对群众运动与民主来潮估计不足的右倾观点,方能有足够勇气与正确方针,领导这一运动的高涨。”此后,中共加强了在各大中城市尤其是大中学校的地下组织和宣传工作,以推动学运的继续高涨。正是在中共的直接领导和运作下,1947年5月,各大城市爆发了锋芒直指国民党当局的大规模的反饥饿反内战学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