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书同曲笔的对立之所以成为史家的撰述原则,是因为它从根本上决定着史书的价值和命运。刘知幾反复指出,直书产生“实录”,其社会影响是“令贼臣逆子惧”;曲笔制造“诬书”,其社会影响是“使忠臣义士羞”。他从这种史学自身的价值观和史学的社会价值观出发,热情地赞颂历史上那些“直书其事”、“务在审实”、“无所阿容”的史家,说他们的“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他激烈地批评那些制造“谀言”、“谤议”、“妄说”、“曲词”的人,认为他们所作“安可言于史邪?”这里,他把史家应当遵循的撰述原则已做了清晰的阐述。
刘知幾从历史、社会和自身20年的史官经历中,深知“世途之多隘”、“实录之难遇”,“欲求实录,不亦难乎”,而“史之不直,代有其书”。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认为:“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至于统治集团中足以导致曲笔滋生的种种根源,他希望“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这反映出他对于史家坚持直书的撰述原则的真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