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的关系是双向的。一方面,在追求社会和谐的结构安排中,传媒有其特有的位置;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传媒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离开社会和谐和社会发展这两个大的框架去孤立地谈论传媒的问题是不科学的。所以,各个国家的传媒,一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的传媒特点、内容、功能等都有很大的差异。传媒与它所处的社会环境紧密相连,受特定的社会环境制约,是具体的、历史的。另一方面,传媒对社会和谐、社会发展又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从理论上而言,如果恰当、积极地利用好传媒力量,会对社会和谐、社会发展产生非常强大的促进作用,像以施拉姆为代表的发展传播学所阐述的观念那样:传播活动对国家发展有重要的、积极的影响。这是本章论述的重点。
第一节 传媒与社会和谐
社会和谐是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要追求的目标,动乱、不安定对社会成员和国家发展是不会有任何益处的。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前提,只有和谐才能稳定,才能发展。
社会和谐是一个社会结构方面的横向概念,界定的是良性的社会运行状态:社会由各个组成要素有机结合而成,要素之间保持平衡、和谐共处,这个社会就处于和谐状态。也可以说,和谐是相对于不和谐而言的。“自然界里也有一个美的法则,就是‘黄金分割率’。人类很早就发现,自然界的和谐之美,不是绝对地平均分割,而是按照‘0.618’的黄金分割率。3600年前,巴比伦人和古埃及人就不自觉地把黄金分割用在金字塔的建造上。2500多年前,希腊著名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发现这个规律,而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此称为黄金分割率。无论是古希腊帕特农神庙,还是中国古代的兵马俑,它们的垂直线与水平线之间竟然完全符合1比0.618的比例。‘0.618’这个数字一直被后人奉为科学和美学的统一法则,它像一个美的和谐灵魂。”[1]就我国而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经济(富强,政治民主,文明,社会和谐)之一。社会和谐“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目标,是一个需要具体落实并且能够操作化的战略任务。”[2]具体而言,在社会结构方面,需要有针对性地构建各个层面的和谐: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就业结构的和谐、代际结构的和谐、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价值观的和谐、国际交往环境的和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