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想着四处走走的,现在突然觉得在这儿多待几年也不错,最主要的是培养团团的三观。他现在虽然还小,可已经滋生了享受的心理。”许清欢又道,“他若是一直这样,将来就只能是个纨绔。”
“都听你的。”
对于他来说,清欢在哪儿他就在哪儿。
他的人生还挺传奇的,在乡下长大,却又身份尊贵。
若是说之前因为清欢的事儿,他愿意要尊贵的身份。那么现在,清欢的事儿都解决了,他更愿意做个乡下的小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陪着媳妇,陪着孩子,过安安稳稳的生活。
“还要买一只产奶的羊,给团团补充营养,他长的快,营养得跟上。”
闵亦辰点头。
“菜种子也得买一些回来,院子里的菜地不能空着。至于田地——”许清欢眉毛轻轻挑了挑,望着闵亦辰,“你怎么打算?”
闵亦辰沉吟了一会儿,“买上个三五亩自己种着或者多买点儿,雇短工帮忙耕种收割?”
“你若是没什么事儿,那我们自己种?”许清欢想了想道。
男耕女织的日子她很向往,虽然织布什么的她不会,但这完全不妨碍她夫唱妇随。
对于许清欢的话,闵亦辰向来是赞同的,“就按着你说的来,我们自己种地,正好叫这小子也知道知道生活不易,省的他总觉得现在这生活委屈了他!我三岁的时候就要做家里的活计,五岁的时候就能跟着下地做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