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昨日的说法,这李大人和那亲信是要扮成他的伙计,然后一起被兵马司抓去。
李佑微服装作伙计,不是恶趣味,也不是有受虐倾向,确实是工作需要。
一是为了亲眼目睹作为实证,这年头没有多媒体设备,办案取证有短板,而且容易被抵赖。
如果能有主审官一句“本官亲眼所见,尔还敢抵赖”,那称得上威力无穷。所以微服私访是清官小说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小说家言总是有些现实基础。
二是为了抵消可能会出现的说情压力。京城关系网太复杂,他李佑虽然不怕,但总是个掣肘。
但如果他自己都被当嫌犯抓去,那么之后李大人暴跳如雷并血洗南城在情理上就是理所应当,资格不够的人怎么好意思出面说情和阻拦?
不得不说,在国朝官场做什么事,都是十分讲究策略的,无论是讲理还是不讲理。讲理是和人讲理,不讲理也是和人不讲理,归根结底还是要先顾及到人,然后才是理。
戴恭住的这个地方是专为外地行商准备的旅店,院中地方狭窄但有厢房兼货仓,居住存货两便。
李佑被引到屋中,而他带来的随从韩宗则提着酒食盒子尾随进来,便在房中简单摆了一桌。
李大人看着屋中无人,随意问道:“你家娘子不在么?”
戴恭心里抽了抽,暗赞自己有先见之明,答道:“已经出外了,说是要买些针线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