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地理学科总体教学目标
根据《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设计思路,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地理课程的总目标是:掌握基础地理知识,获得基本的地理技能和方法,了解环境与发展问题,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初步形成全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根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的设计思路,高中阶段地理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初步掌握地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获得地理技能,发展地理思维能力,初步掌握学习和探究地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增强爱国主义情感,树立科学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中学地理学科的总目标都强调了掌握地理知识,获取地理技能,形成可持续发展观念。都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表述,这三个维度在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中学地理学科目标的设置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课程目标”的陈述,主要采用了“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两种方式,并确定了相应的学习水平,规范了适当的行为动词。对学生“应知应会”的目标,采用了行为动词和这些行为动词指向的核心概念(名词)的句法结构。这些陈述方式和句法结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