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吏治
光武帝刘秀为了使施政的命令能在民间得到完全的施行,让老百姓得到休养生息。他亲自考察地方主要官员,选用最有能力的人担任独当方面的要职,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这种任用能者以改良吏治,在当时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当时刘秀任用为官的人才,可分作两种主要类型:循吏和酷吏。
大量任用良吏、循吏,把他们委任到各地重要行政岗位上来,使当时社会风气,官场风气产生一个根本的改变,这是刘秀任用他们的原因。
光武帝建东汉时,虽然腐朽暴虐的新莽政权已经摧垮,但是这只仅限于中央一级。在王莽统治的这些年里,由于他篡政的需要和吏治的腐败,曾经利用了大批贪官污吏。王莽逆天下行事的所谓各项“改制”,也造成了大量的冤狱和成批的酷吏。
新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曾任命“七公六卿”皆兼称将军,然后用他们镇守各地名都大市,又派出“绣衣执法”五十五人,到各州郡,去监督当地的情况,实则成为“扰乱州郡”的罪魁祸首,他们乘这个机会到地方大聚钱财,“货赂为市,侵渔百姓”,过了几年,到天凤二年(公元15),地方吏治变得比以前更加败坏,“贪残日甚”,那些“绣衣执法”,“在郡国者并每乘权势”,地方官们“不暇省狱”,冤案大兴,而“冠盖相望,交错道路”者尽为“赋敛”之贪残官吏,“递相赇赂,白黑纷然”,清浊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