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逻辑上的时间先后关系,“V+NP”说明施事位移前所完成的动作行为,“来”表示施事位移的运动趋向。如“妇重质之:‘何从斋来’”(东汉《中本起经》)中的“何从斋来”为连动式,即“从何处斋而来”,指完成“斋”这个动作以后从某处来;又如“梵志,我从大墓复至大墓,杀害而来,我今欲食死象之肉,死马、死牛、死人之肉,我今欲去,唯畏于人”(东晋《中阿含经》)中的“我从大墓复至大墓,杀害而来”意为完成“杀害”这一动作以后从某处来。
另一种V和“来”是目的关系,“V+NP”说明施事位移后进行的动作行为,“来”表示施事位移的运动趋向。如:
(14)a.皆悉会来。(东汉《修行本起经》)
b.皆悉来会。(《修行本起经》)
(15)a.乞食来。(隋《佛本行集经》)
b.来乞食。(《中阿含经》)
(16)a.看我来。(元魏《杂宝藏经》)
b.来看我。(东晋《摩诃僧祇律》)
这两类“VP来”的语义重心都不是“来”,而是V。“来”随着动词性的逐渐减弱,被重新分析为VP的附属成分,成为一个表曾经的事态助词。南北朝至隋朝以前已经有“来”事态助词的典型用例。如(转引自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