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这都是无用的小伎俩。
玩再多的把戏,也敌不过骑兵的一个冲锋。
“也可以这么说吧,只是为不时之需所准备的。”刘启淡淡说道,“在你斗的穷途末路的时候,佯装倒地,这小刀就可以给敌人致命一击。水贼嘛,要善于装死,灵活运用战术去弄死敌人。”
“云梦泽中之前一伙水贼很强大,人家那个粮食也多,我真的眼馋了很久,可我手边可用的人手实在太少,根本斗不过。后来我就想了个办法,先打着他们的名义,在周边四处劫掠了一番和他们亲近的水贼,先瓦解了他们的同盟。”
“等他们被那些恼羞成怒的水贼打的元气大伤之后,我就让部下抬着我和十来个亲信的尸体去拜山,当时为了坦诚一点,我几乎被扒光了。但是,任谁都想不到我们股缝里还藏了把匕首,固定头发的簪子也是匕首,然后就被我杀了个措手不及,贼众瞬间瓦解。”
“所以,有些东西,那就是为了准备个不时之需,你看我没了兵刃,可我鞋子里面还藏了一把,等你近身,我就能把你的脖子扎个窟窿,反败为胜。”
曹操听着刘启的故事,嘴角狠狠一阵抽搐。
股缝藏刀,簪子做成匕首,你他娘的也真是个人才!
贾诩的眼睛却陡然亮了起来,看向刘启的眼神瞬间跟看那水灵灵的十八岁少女一般。
“丞……主公,此人可以说是把诈字给玩精了,虽是不起眼的一个准备,但若用在斥候身上定有妙用。打一窝小小的水贼,他竟然先后用了三个战术,以少胜多,可不简单。”贾诩贴在曹操耳边低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