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据央视网《法治在线》栏目报道,来自河南的大货车司机齐女士,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一次长途运货中却遭遇飞来横祸,自己被重达数吨的大货车碾过,虽然保住了性命却造成了终身的残疾,就在众人都以为这是一场意外车祸的时候,警方却从中发现了疑点,于是在一场场反复的实验中,一次次智慧的碰撞下,最终揭开了谎言,揭开了车祸背后的惊人阴谋。 2019年8月14日晚11点15分左右,齐女士和丈夫将自己家的货车开进了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内的临山服务区准备在这里过夜休息。 根据公共监控显示,当齐女士夫妻开的货车驶入了事发车位,而车位的位置是在一个比较偏的角落里,在事发车位的另一边全都是荒地、农田之类的地方,所以货车所处的位置非常偏僻。 在齐女士夫妻停好车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也就是8月15日0点30分左右,齐女士凄厉的尖叫声惊醒了很多在这附近休息的司机,大家纷纷赶到齐女士的车前查看情况。 据负责此案件的办案民警所述,当时齐女士喊了一句老天、救命,整个人的身体都是在车子两个前轮中间的位置人,然后下半身是被车子的底盘挤压着,当时警方认为这可能就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 据现场的目击者反映,最先对齐女士进行施救的是她的丈夫田某。当时田某用千斤顶在顶车子,但是田某所用的千斤顶非常小,车子根本就顶不起来,很快许多热心司机以及服务区的工作人员都参与到了对齐女士的救援之中。 据了解,当时参加救援的除了加油站的两名工作人员、田某,随后又有人陆陆续续地赶来帮忙,来帮忙的人还有边上的修理厂的员工也都过来了,大概现场参与救援的人员最少有个五六个人。最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奄奄一息的齐女士终于被众人从车下拉了出来。 据负责此案件的办案民警所述,当时报案的不是齐女士的丈夫田某,是她旁边停车的司机师傅报的案,报了案之后又拨打了120,包括消防员也到了。在消防到之前,众人齐心协力已经把齐女士从车底下给挪出来了,然后在合力将她抬上车,送往了所在地区的人民医院。 经过医生诊断后得知齐女士的情况不容乐观,遭遇横祸的齐女士陷入重度昏迷,随时都有可能有生命危险。 医院的医生通过拍片发现,齐女士整个的骨盆粉碎性骨折,就是多处骨折,包括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有骨折,在ICU的病房主治医生多次下了病危通知。 齐女士的丈夫田某告诉办案人员,事发当天他们两人从湖北拉一批货物运送到其他地方,在途中俩人因琐事闹了点小别扭,夫妻间一路没有交流,田某就一直在副驾驶的位置睡觉,由齐女士一直开车,在来到服务区后齐女士将货车停稳熄火并拉起手刹,可她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在车内休息。 因为当时到达服务区的时间已经是凌晨了,齐女士非常的疲惫,她就把车子停在了服务区的大车位上,车头是朝花坛的,车尾是朝外的,随后齐女士就拿了一个小枕头还有一个凉席走出车外,把凉席铺在车子的前方跟花坛之间的位置,而车头与花坛的距离大概是一到两米左右。 据办案民警猜测,齐女士选择躺在车底下休息的原因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如果当时两个人都在在车上睡,一个是不方便睡觉,因为车里的空间不大,而是她躺在下面可能有点是出于纳凉。 对于民警的猜测,田某则说当时妻子不在车内休息完全是因为赌气,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这场意外的发生,可是民警还是有疑问,原本停靠稳当的大货车为什么会突然启动,还不偏不倚的压在了齐女士的身上,这真的是巧合吗?为此田某做了一番解释,就是因为这番解释反倒露出了马脚。 事发之后,高速交警先期处理的现场后,找到田某去问话,田某承认说可能他在睡觉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刹撞倒放下去了,造成了这个车子的移动压到了他老婆。 就在大家都认为这场车祸是由齐女士的丈夫田某无意间疏忽造成的意外事件时,办案人员却觉得此事并不简单,随着调查的深入种种反常的迹象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 在救治的过程中,警察、医务工作者和热心群众齐心协力以最快的速度,把伤者送进了ICU病房进行抢救,可这个时候那个本该一直陪伴在齐女士身边的人却迟迟没有出现,并且在大家齐心协力地把齐女士送上了120的救护车后,正常的情况下,作为齐女士的丈夫田某理应跟着120一起去医院。 但是当时120的护士包括医生,都叫了田某一起陪着到医院去,但是田某拒绝了。自己的妻子陷入深度昏迷生死未卜,作为丈夫的田某却拒绝守护在她的身旁,田某的解释是比起齐女士的安危,他更在意的是车里的货物。 对于田某的解释,办案民警表示虽然田某考虑到他们的货物的问题,但是他们所在的位置离地区医院大概十公里的距离,距离市区也不远,只要把车门锁好就没有问题,所以对于田某的拒绝理由民警很费解。 但是,仅凭田某没有第一时间陪护,并不足以证明这起车祸有人故意为之,在伤者得到妥善安置后,办案人员需要详细了解事发的整个经过,从中找出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首先要从田某的口中了解,这辆货车是如何在停稳的状态下向前滑行的。 据田某所述,他当时自己在副驾驶室,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没有见到他老婆齐女士,他也不清楚齐女士在哪里,当时他是横躺着头朝着驾驶室方位,为了方便睡觉就不下心碰到了手刹,当时的他也不清楚车子有没有移动,但是有感受到车子有抖动,发现车子抖动后也就没去管,以为在外面是恶作剧或者干嘛的人,然后听到第二声惨叫声,他才下去的。 叙述完事发过程,田某个人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 对于田某所述,办案民警表示齐女士夫妻的货车属于小型厢式货车,它的驾驶室空间十分有限,办案人员在调查涉案车辆时发现,按照田某的描述,他很难在狭小的空间内熟睡数个小时,并且现场模拟了田某所说的情况。 抚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饶警官,特意到事发车辆上做模拟测试。 饶警官:“睡得话,他是这样的,他说把头放到驾驶室的方向,脚朝着副驾驶的方向,半躺着头往上的,驾驶室的整个空间的范围就这么大点,如果他要睡的话,我们按照正常来说,如果田某要睡到手刹杆的后侧是睡不了的,因为手刹杆距离座椅靠背的距离太小,再瘦小的成年人也无法躺下,所以只能睡到手刹杆的前方,如果说田某是不小心把手刹碰到的话,按照驾驶室的情况根本无法睡觉。” 更重要的是,结合田某的体态特征,警方判断如果田某面部朝上,躺在副驾驶位置上头朝车尾的方面睡下,那么手刹只有在推下的状态田某才能有足够的平躺空间,但是这样的情况下货车就不能停稳,而结合实际情况,涉案车辆是在停稳后向前滑行的,显然这与显示情形不符。 如果田某是朝车头方向睡觉,那么手刹则只有在拉起的情况下,才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而田某头部应该会卡在手刹和变速杆之间,在这种状态下,他很难将手刹无意间通过“触碰”推下造成车祸,这就意味着田某描述的情形和实际的案发情况存在矛盾。 虽然齐女士的丈夫田某一直声称这是一场意外,但是对于办案民警来说,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案子还是觉得有点蹊跷。 虽然田某的描述有诸多矛盾和疑点,可在案发时只有他和齐女士两人身处中心事故现场,除了他们没有人能够还原这场车祸发生的经过,面对昏迷数日生命垂危的齐女士,办案人员将从哪里找打案件的突破口呢? 田某说,在事发时自己一直都是迷迷糊糊的,许多细节他也记不清是怎么回事,也记不准确了,总之这意外就是无意之间的一些巧合形成的,但是接下来的进一步调查中,民警通过现场实验证实了巧合的概率几乎为0,案件的性质也逐渐明确。 通过不断的模拟和分析,抚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饶警官发现,田某的货车是柴油车,想要放下手刹的前提是必须先往上提一下。 饶警官:“田某供述的话说什么不小心拉着手刹往下放的,然后实际上这个手刹操作,因为它是柴油车跟汽车的不一样,它操作它要先往上提一下,再往下推。” 记者:“就是非要有一个提的动作,再往下推才叫放了手刹,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是在睡梦当中触碰两下是不可能的?” 饶警官:“对,是不可能的。你看,这样动是动不了的,必须要提一下才能往前推。” 记者:“这样才是把手刹给放了,然后才有可能说是车辆会滑行。” 办案民警在发现这个手刹不是说像田某所说的那样,在磕碰的状态下就能让这个手刹的位置发生变化,所以说综合这些情况来看,认为这个案件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种种迹象表明,曾经对自己妻子积极施救的田某,极有可能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凶手,面对警方的讯问田某却依然坚称这起车祸全部是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引发的,从头到尾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饶警官:“就是一直不认罪,田某开头说我这是意外,后面又说最多我也就是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然后他的动机包括说他故意杀人的这一块,他是不认的。” 就在此时医院里传来好消息,昏迷多日的齐女士终于苏醒,虽然这场车祸造成了她一级伤残也不怎么能说话,但她还是第一时间用自己的方式给警方透露了一些线索,她努力的用点头、眨眼的方式回答民警的提问,还用重伤的手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一行字“谋杀,我报案。” 除此之外,齐女士还向警方描述了关于田某的更多细节,以及两人生活中可能存在的矛盾点,通过了解办案人员得知齐女士跟着田某过的并不幸福,因为这个田某从这段关系的一开始就对齐女士和她的家人有诸多隐瞒。 据齐女士所述,她与田某是二婚夫妻,也就是半路夫妻,谈朋友的时候田某说自己是什么什么老板,在外面建工程,并且能保证每个月给家里、给她几千块钱,说了很多保证的话,而且田某从外表看起来属于那种看起来很忠厚老实的人。 在齐女士的眼中,田某老实本分,是一个值得托付的男人,可当两人结婚之后,齐女士曾经对婚后生活的美好期许逐渐化为泡影。 结婚之后,田某婚前的承诺全都没有兑现,反而是作为妻子的齐女士每个月还要补助他,连交电话费都是齐女士给的,田某也没有自己的房子婚后一直住在女方家里。 齐女士的女儿告诉警方,田某一开始虽然要靠齐女士来支撑家庭开支,但两人还算相处融洽,因为田某会开货车,夫妻二人便购置了一辆货车让田某跑长途,齐女士也慢慢放下了原先的工作和田某成为了一对夫妻搭档,而就在这个时候齐女士无意间发现了田某曾经的秘密。 据了解,田某之前有很多次前科,尤其是有一次在服刑期间产生矛盾,他实施了犯罪还加了刑。齐女士本想通过善意地询问了解一下田某的过去,可她还没说几个字田某立刻暴躁了起来,对齐女士拳脚相加。 自从齐女士知道了田某的一些过往,田某好像是完全放下了伪装经常家暴齐女士,齐女士也曾经提出过说要跟田某离婚,听到齐女士提出离婚田某则一直威胁齐女士,“如果你跟我离婚,我就把你掐死”这样的过激言语。 案件发生当天,因为没有按照田某规划的路线行驶,他和齐女士在货车内争吵了起来,这次田某又对被害人动了粗,不堪暴力的齐女士再也忍受不了田某一次次的殴打,她告诉田某这批货运完之后,她就要立刻和田某离婚。 饶警官:“因为走错路的问题,田某恐吓她,还说打了她、抓她头发,齐女士就说这次泡完货之后回去,有可能要跟他离婚怎么样的,田某威胁她说要掐死你,说了一些过激的话。” 2019年8月28日,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至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监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田某是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依然缺少核心证据,面对零口供,这把揭开谜题的钥匙究竟在哪里呢?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检察官:“我们内心确信了,可能就是田某驾驶车辆故意撞击齐女士,但是客观证据没有,都是一些言词证据,而这些言词证据又没有办法串联起来,被害人齐女士和证人也仅仅都是案发之后的一些描述,案发当时的描述只有齐女士提到的,她清醒之后听到发动机的一个轰鸣声,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当时田某故意踢动车辆撞击齐女士。”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补充侦查的要求,办案人员目前最紧要的任务,是找到能够证明田某直接涉嫌犯罪的线索,很快办案人员在案发地的公共场所视频中发现了玄机。 事发当天晚上11点15分左右,齐女士将涉案货车开进了临山服务区,由于其他大货车遮挡摄像头没有办法捕捉到车祸发生时的整个经过,然而一个不易察觉的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饶警官:“就是一些很细微的东西,你看这个车灯亮了,这个时候就差不多就是在作案的时候了。” 摄像头捕捉的画面显示,在凌晨一点左右,停放涉案车辆的地点分别在凌晨1点30分到1点31分之间,凌晨1点33分到1点34分之间,有多次光亮闪烁,而在夜色中发生这几次闪烁的正是涉案货车的车灯,在反复试验后,民警发现只有在认为启动涉案货车时,车灯才会亮起。 这一情况很明显跟当初田某所述情况不符,当时田某称他没有挪动车子,没有挪动车子如果不存在启动的话,这个车子的车灯、包括这个会有多次的闪动,这跟正常车辆的控制这一块是不太相吻合的。 可这几次车灯的闪烁,也只是能证明在案发时,涉案货车被启动过,那么能直接证明田某故意杀人的关键证据是什么?负责本案的检察官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关键的侦查思路。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检察官:“我当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自己车辆的一个仪表盘,突然脑海里就有一个想法,因为我们一般的家用轿车的话,它有一个微型的电脑,后面通过微型电脑对于车辆的一些平常的一些活动,它会进行一定的记录,那么这个涉案车辆有没有?当时我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机关。” 办案人员立刻联系了货车生产厂家,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涉案车辆的后台数据。据涉案车辆的后台数据显示的时间点就是车辆有过两次点火的时间点,它集中在当天凌晨1点30分到1点31分期间,还有第二次点火是1点33分到1点34分之间。 涉案货车配备的智能后台数据接收系统,能够反馈车辆的点火熄火以及发动机转速等后天数据,经过综合分析,办案人员终于发现了能够证明田某涉嫌犯罪的证据。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检察官:“在平稳的情况下,车辆发动机的转速大概是890左右,那么在1点33分的时候,这个车辆的转速达到943,这是一种轻微踩油门的情况,那么轻微踩油门的情况在1点34分,大概一分钟左右的时间车辆熄火了,我们认为1点33分至1点34分之间的这次点火,是嫌疑人启动车辆撞击被害人的客观反应,因为什么?因为这一次点火有轻微踩油门的情况出现,在1点30分到1点31分之间的这次点火,只是车辆点火但是没有油门的提升,我们综合认为1点33分至1点34分之间的这次点火,车辆的启动应该就是嫌疑人驾驶车辆故意碾压被害人的,这一次车辆的启动情况。” 2020年8月24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庭上被告人田某对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矢口否认,并表示“我没有杀人的动机,真是好笑,我为什么要杀她。”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被告人代理律师争议的焦点依然是,田某是否存在案发时故意启动涉案货车。 对于此争议焦点,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章副庭长给出了解释。 章副庭长:“关键是这个被害人被车子挤压的时间的先后,跟这个被告人发动车子,它是一个时间先后性的问题,就是关键要证据比对这个问题,经过一些这样的数据方面的这些提取,应该是非常扎实的,还有一些鉴定,通过这些证据还有证人证言,能够形成证据链,能够证实被告人使用这些用车辆碾压被害人的方式,达到这种故意杀人的目的。” 2020年10月26日,经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田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2年,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404900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田某不服提出上述。 2020年12月29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某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田某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有些心存恶念的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总认为事发时没有任何人看到发生了什么就不会受到惩罚,但是人只要有所动作必留痕迹,正义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嫌疑人。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来源:宾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