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抖掉一些咖啡。
事情如何发生十分明显。本森可能和太太吵架,一错手,刺死了她。然后,在面对杀人的罪行时,他搜索掩饰自己罪行的办法。报纸上报导了温妮的命案和手中的橘子,还刊登凶手的自白信,这使本森有了念头。他迅速洗净手和凶器,然后放开——如我所做的一样——再从冰箱里拿出一只橘子。然后把罪责推给我杜撰出来的凶手身上——我的“橘子凶手”。
我觉得有些愤怒,那人偷了我的“作案手法”。
遇害妇人的照片打在银幕上,和内人的照片并排打出来。坦白的说,两个女人的模样有些相像:皱眉、眯眼、坏脾气、跋扈,两人的个子可能一样高大。
当我看到悲伤的丈夫时,我的愤怒消逝。他似乎是位矮个子,可能是辛苦工作,但不得人赏识的,显然,他是被妻子唠叨到某个极限,终致爆发。
事实上,本森帮了我一个大忙。因警探对我创出的“橘子凶手”,并不苟同。这次定会叫他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