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剧《白毛女》中)政治力量最初不过是民间伦理逻辑的一个功能。民间伦理逻辑乃是政治主题合法化的基础、批准者和权威。只有这个民间秩序所宣判的恶才是政治上的恶,只有这个秩序的破坏者才可能同时是政治上的敌人,只有维护这个秩序的力量才有政治上及叙事上的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倒像是民间秩序塑造了政治话语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歌剧《白毛女》创作中不同话语原则间的交锋象征性地展示了解放区政治文化的生产过程。当然,我们无法证明非政治的、民间伦理秩序的逻辑就一定代表下层阶级的阶级意识。而且毫无疑问,就算这种逻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大众意识形态,它也被利用来作了政治宣传的工具。但它的确作为某种已被接受的,大众化的共识在这个剧本中发挥着潜在的定义和限制政治权威的作用,从而给观众留出了一个可认同的空间。
与歌剧本相比,电影《白毛女》改写并强化了某种带市井文学色彩的爱情主题。在歌剧中,“非政治”的叙事焦点在于一个毁灭喜儿家庭、践踏和谐平安伦理秩序的恶势力终受惩罚,蒙受苦难的良家女子终于得救,申冤复仇。而在电影里,这个民间秩序经过了某种翻译,在毁灭与复仇之外,还引申出一个有情人悲欢离合、终成眷属的好事多磨式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