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木讷的被带到了公堂之上。
直到面前那桌案上的案板,被县官拍响,才让蒂莲浑身一颤,回过了神。
蒂莲抬眸,隔着斗笠,她隐约能看到坐在公堂上的人,正襟危坐,面色严肃的盯着她。
环顾四周,两边都站着两排衙役,面色凝重目视前方。
这些人,好不威风。
这就是民间的公堂了。
见她毫不畏惧,县令敲响了案板,指着她:"来人,将她的斗笠拿下。"
什么?拿斗笠?
蒂莲走进来时,门口站着许多的百姓,她现在虽然是男子的装扮,但也有很大的可能会被认出来。
她拉住斗笠,看着走来的衙役,她转过头,不让他碰。
衙役为难的看向县令。
县令冷哼一声,怒气腾腾的骂道:"江湖骗子,不愿示人,定是与妖怪苟且!"
听他这么一说,蒂莲生气的指着他:"你胡说什么?什么都没查,便妄下定论,你算什么县令?"
她的辱骂,让县令一张胖嘟嘟长着胡渣子的老脸涨的通红,他命令道:"快,揭下他的斗笠,本官倒要看看这是何方妖孽,在此祸乱!"
蒂莲一惊。
这公堂之上,县令最大,她若亮出公主身份,反而会对父皇不利,就算亮了,他们也定然不会相信吧?
拿便拿,她只要背对着这些人,兴许不会被认出来。
现在最重要的是,洗清她的嫌疑。
她看着再次向他伸手的衙役,她直接自己扯下了斗笠,无畏道:"想看便看,我行的正坐得直,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县令你是都城百姓的父母官,定不会冤枉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