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威廉·冯·洪堡特等语言学家的相关论述
在我们的文化世界里,不同民族的语言林林总总、各具特色。早在18世纪,欧洲历史比较语言学派开创了民族语言的比较研究工作。他们的成果告诉人们,理解一种语言就是理解一种民族文化和一种民族精神。其后,语言学渗透于人类学当中,成为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在当代,语言学和认知科学相融合,发展出语言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认知语言学。在这一节里,我将着重介绍威廉·冯·洪堡特、本杰明·沃尔夫和莱科夫三位重要语言学家的有关论述。
先来介绍威廉·冯·洪堡特的观点。按照欧洲语言类型学(linguistic typology)的观点,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大体上划分为不同的类型[3];每一种语言体现着一定的民族精神。正如威廉·冯·洪堡特所说:“没有语言,我们的心灵就不会有任何对象,因为对心灵来说,每一外在的对象只有通过概念才会获得真实的存在,一个民族的语言多少世纪以来所经验的一切,对该民族的每一代人起着塑造成型的影响。”[4]例如,英语与汉语对各自民族精神就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由于英语是一种语音形式主导的语言,因此,“一种与英格兰民族性相维系的智力潜能在起着作用,它有时反映在思维的迅捷和果断上,有时则体现在严肃的热情之中;正是这种智力潜能努力要使在意义上得到强调的要素在语音上也获得压倒所有其他要素的优势地位”,由此“英语便构造出了从重音和发音上看奇妙无比的词的结构。语言需要强有力的重音,需要精确地区分重音的细微色彩,这种需要无疑在英格兰人的民族性中深深地扎下了根,所以,英格兰人才会特别关心语言的这个方面。”[5]换言之,这种音节的高度分节性、分辨性有效地促进了英语民族的细节分析的思维方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