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将“物”、“生”、“心”等都讲完了,还得有一个总括。我们知道“物”只是一个架构;我们说明这个架构乃有所谓物理的范畴。我们用物理的范畴以说明生物,觉得有些不够,于是不能不另添新范畴。由这个新范畴,我们乃推定生命虽亦是一种架构,却必是另外一种。质言之,即这种架构的缔结必有些不同,乃完全成为一种新种类。但亦可以说由原有架构而复杂至某程度其缔结的样式便不同了。这便是所谓生命。至于心亦是这样的。因为我们不能以生物的范畴说明心灵的现象,于是我们又不能不推定心灵是由“生命”的架构进而有特别的缔结以成。从架构缔结的样式而言,便又是另一新种了。
可见所谓物并不是一个实质,生亦不是一个实质,心更不是一个实质。我们至此须把“实质”这个观念完全抛弃,完全打破。须知所谓物,所谓心,只是一个概念,正恰如“美”“大”在实际上决没有这个东西。所有的只是这个美人,那个美花而已,这个大碗,那个大树而已。我们不能把心物等当作一个普遍的实质,亦正犹不能把“美”“大”当作独立的本体一样。总之,所谓“物”,其为概念乃是物理的范畴的总称;以物理的范畴再加上生物的范畴则又成一概念,曰“生”;以物理的范畴与生物的范畴再加上心理的范畴又成另一概念,曰“心”。所以物心生乃都只是概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