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地主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所谓“均天下之田”是根本不可能的。诚如元代马端临所说:“似所种者皆荒闲无主之田广,固非尽夺富者之田,以予贫人也。”所以,在空荒地较少的地区即“狭乡”,农民群众往往得不到法定的百亩。贞观十八年二月,唐太宗“幸灵口,村落倡侧,向其受田,丁三十亩。遂夜分而寝,忧其不给。”对于受田不足的情况,深感忧虑。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唐太宗极力鼓励农民迁往空荒地较多的地区即“宽乡”,以便给足田数。贞观元年, “朝廷立议,户殷之处,得徙宽乡”当时,陕州刺史崔善为上表反对说:关中地狭户殷,丁男全充府兵,如果任令迁移,都到关外去,关中空虚,很不方便。
唐太宗一听,出于军事上考虑,便停止议迁移事。其实,这里议的仅仅是府兵。至于一般农户特别是饥民,还是鼓励他们从狭乡迁往宽乡的。贞观元年,关内旱灾,粮食歉收,组织饥民到关外“分房就食”。贞观二年,唐太宗提出: “安置客口,官人支配得所,并令考司录为功最”。希望地方官“善相劝勉”。所谓“客口”,就是迁居客地附籍的客户。其中有灾民,流民,也有部分自耕农,他们迁居的地方主要是宽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