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类地区来看,2008年,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中、低”的三类地区第一产业均值分别为1.917万元、1.350万元、1.513万元;第二产业均值分别为3.352万元、2.644万元、3.003万元;第三产业均值分别为3.465万元、2.693万元、2.735万元。2016年,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中、低”的三类地区第一产业均值分别为4.832万元、3.705万元、3.819万元;第二产业均值分别为7.224万元、6.015万元、6.438万元;第三产业均值分别为7.845万元、6.408万元、6.244万元。三类地区分行业工资水平整体按“高、低、中”的类别顺序递减。
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分三次产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分三次产业职工平均工资关于高铁可达性的弹性分别如图6-12、图6-13、图6-14所示。
图6-12 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第一产业工资变化率及高铁弹性
图6-12数据显示,从第一产业工资水平变化率来看,2008—2016年,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的一类地区中,第一产业工资变化率均值为1.627;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中”的一类地区中,第一产业工资变化率均值为1.721;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低”的一类地区中,第一产业工资变化率均值为1.552。第二类地区第一产业工资增长幅度最大,第一类地区次之,第三类地区最低,各地区第一产业工资增长幅度较为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