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阵地后头的林子里多了十几座新坟、运输队又驮了些伤员出去外,阵地上一派平静而喜悦的气氛。王栋梁捕到了一头水鹿,大家兴奋地商量着该如何享用。詹姆斯也非常高兴,他从印度兰姆伽到缅北后,一直辗转于各个战场。他拍过训练和战斗中的士兵、血肉横飞的爆炸场面,也拍过大炮、飞机、战壕、缅甸的寺庙、和尚、村庄、蛇、猴子、大象、骡马、鸟,却从没拍过水鹿。当他看到水鹿头上那两根弯刀似的长犄角时,举起相机连拍了十几张照片。这时炊事班的战士过来要杀水鹿,身为基督徒的詹姆斯叽里咕噜念了一大段基督教教义中关于动物的论述,最后,他以高亢的语调要求大家把这头水鹿放走!可我实在吃罐头吃腻了,想改善改善伙食,就故意漏翻了他最后那句话。王栋梁会意,怂恿我带詹姆斯去95拍阵地前头的那片野花。
等我们回来时,那头水鹿已经成了热腾腾、香喷喷的肉块。战士们坐在壕沟里,无比珍惜地细嚼慢咽,整个阵地安静得只剩下咀嚼的声音。詹姆斯看着炊事班战士递来的那块肉,碧绿的眼睛眯成一道寒冷的冰刃。我正要解释,他突然像头熊似的把我扑倒在地,他是个将近一米九的大块头,个儿高却单薄的我绝不是他的对手,一下就被他压住了手脚。疼痛中我一口咬住了詹姆斯的肩膀,詹姆斯下手更重了,我挣扎着抽出右手,双指往他的眼睛戳去,可快到他眼眶处,我又改了主意,合指成掌,用力地推他。因为我突然想起自己是他的助手,接受任务时王团长还叮嘱我:钱释伽呀,这个洋人就交给你了。听说他是史老爹的远房亲戚,少他一根毫毛,你们连就别想发补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