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青娥压根儿就不想学戏了。她觉得这一行一点都不好玩,还不如在九岩沟放羊。加上她舅把这里的一切,都弄得乱七八糟的,让她也没脸在这儿混下去了。她知道,好多同学都在看她的笑话呢。她几天不在,宿舍的洗脸盆都让人拿去接夜尿了。尤其听说她舅是戴了脚镣走的,几乎所有人都傻眼了。都说,脚镣是要枪毙的犯人才戴的,说明公安上已经定性了。就好像她也是死刑犯,马上要挨枪子儿了一样。她去上厕所,几个同学竟然呼地撸起裤子,尿没尿完,就逃命一般地挤了出去。她也快成瘟神了。
无论如何都得走了,坚决不学戏了。
并且得晚上偷着走。白天走,太丢人了。
可易青娥几次都没逃了,胡彩香硬是要留下她参加考试。并且一再说:“你是你,你舅是你舅。你是正式考上的,算是有了工作的人,丢了多可惜!你小,还不懂,找一个正式工作有多难哪!”
她还是哭,反正不去练功场了。她没脸见人了。胡老师就继续劝说:“你个十一二岁的娃,跟你舅完全是两码事,没有人把你当你舅看的。何况你舅,也不一定就能枪毙了。他顶多就是过失杀人犯,或许死不了的。死不了,就还有出来的希望。啥事都是吵吵一阵子,很快就都会过去的。只要你把戏学好,将来站在台中间了,别人照样刮目相看。不定那时,你舅又出来给你敲戏了呢。咬咬牙,挺一挺,一切都会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