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之后,各省军阀驻军的地区烟馆林立,烟毒泛滥。许多军阀头子兼做贩毒,控制了四川、贵州、湖南、甘肃、宁夏以及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蒋介石的军队只能控制长江宜昌以下至江浙一线,负责征收烟税的权力也都被各个地方实力派人物把持,中饱私囊。最后流入蒋介石腰包的款额被层层克扣,这让他恼火不已。
1933年,蒋介石大规模“剿共”,调动了数十万大军,军费开支巨大,越来越感到财政拮据。为了开辟“财源”,蒋介石决定把全国巨额特税划归南昌行营直接掌握,有关特税的一切收入、支出,财政部无权过问。
同年夏天,在南昌行营成立了十省禁烟督察处,专管豫、鄂、赣、皖、闽、湘、苏、浙、陕、甘等省特税收入。督察处分支机构,很快遍布全国。该处直接按国民政府军委会委员长之命行事,不受国民党中央各院部和各省当局的牵掣。禁烟督察处的口号是:“两年禁毒,六年禁烟。”声称要在六年之内将鸦片禁绝。实际上是打着禁烟旗号,改鸦片私收私运为统收、统运,实行鸦片专卖,从中搜括钱财。督察处下设会计处和监察处,会计处的会计长和监察处的监察,都由蒋介石亲自指定。会计长黄为材,就是蒋介石的军需处长,特税的一切收解手续都由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