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犬东门岂可得乎?”
——李斯如此说,也不枉他白死这一回
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
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哪!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李斯能在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