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认为,学习和研究有两条途径和方法,一条是他称为哲学家的方法,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讲的演绎法,从普遍原理中发展出具体学科的原理;另一条是归纳的方法,把不同的事物联系起来,得到真理;他推崇后一种方法,认为“这个次序可以不断地刺激人的好奇心,使人对每一个事物都加以注意,所以,不仅大多数成人要按这个次序观察事物,小孩子则尤其要按这个次序观察事物”①。
不过,卢梭又认为,教育方法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优劣之分,“对研究学问究竟是选用分析的方法还是选用综合的方法,人们是有争论的。并不是只能在这两者当中选择其一的。有时候,我们在同样的研究课题中可以进行分析,也可以进行综合,在孩子认为应当采取分析的方法的时候,你就用综合的方法去指导他。这两个方法同时采用,可以起互相验证的作用。”②由此可见,方法的选择,关键是要符合儿童的特点。他说:“不管怎样,我的方法是不拘泥于我所举的这些例子的,它是根据一个人在不同年龄时的能力,根据我们按他的能力所选择的学习内容而进行的。我相信,你也许能顺利地找到另外一个方法,做起来似乎更好一点;但是,如果它对他的个性、年龄和性别不太适合的话,我很怀疑你的方法能取得同样的成功。”③他以地理教学为例,说:“我教地理就要从两极教起,讲过了地球的旋转之后,就进而从我们居住的地方开始测量地球的各个部分。当孩子研究天体,把自己的心神荡漾在天空的时候,你就把他带回来研究地球的划分,而且首先把他自己居住的地方讲给他听。”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