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中等教育的广泛发展主要是在1804年以后。1804年的《大学及附属学校章程》规定由国家出资在省城设立四年制中学,与县立学校和大学上下衔接,招收社会各阶层子弟免费入学,此时的中学比较注重实际。但1828年的《大学所属各级学校章程》将之前较为民主和注重实际的中学正式改变为特权阶级的、古典主义的七年制中学,中等和高等教育系统于是成为上层阶级子弟独享的教育轨道。
1864年,在社会改革洪流的促动之下,俄国政府终于颁布了《文科中学和中等预备学校章程》。该章程规定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的学校包括古典中学、半古典中学和实科中学三种类型,学制都是七年,招生不问身份和宗教信仰。但古典中学仍有特权,其毕业生可以升入任何高等学校,而实科中学毕业生则只能升入高等技术学校。
19世纪60年代的教育改革也推动了女子中等教育的发展。1860年颁布的《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设立无等级的女子学校,分为三年制和六年制两种。1870年颁布的《女子中学章程》正式确定女子中学为七年制,并附设八年制的师范班。师范班讲授教育学与教学法,重视教育实习,毕业后可获得家庭教师或女教师称号,但只能在中学的低年级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