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瑞志》记载:“鹿为纯善禄兽,王者孝则白鹿见,王者明,惠及下,亦见。”
关于鹿,《说文解字》说:“鹿,兽也。像头角四足之形。”上古时期,鹿的数量和种类很多,是人们用来果腹的最多的野兽之一。或许是因为外表漂亮,尤其是发情的雄鹿常给人一种孤傲的感觉,于是,远古的人们也将鹿当作了崇拜的对象。古人认为,鹿是一种瑞兽,是和善的、有神性的野兽,在野外如果见到了鹿,就预示着将会有好运。
麝,鹿科,身材较小,奔跑如飞。据说,麝香只有雄麝身上才有,抓捕的时候,如果一枪打不死雄麝,雄麝临死前就会一口咬住肚子下边,将麝香吃掉。
古人将鹿视为神,觉得鹿具有超自然的能耐,不过,芸芸众生,猛兽凶禽、高山洪水,古人为什么要钟情于鹿呢?如此崇拜源于三点:第一点,鹿的奔跑能力出类拔萃,远古时期,跑得快就意味着生存概率高;第二点,雄鹿长着漂亮的鹿角,令古人遐想;再有就是鹿从不会主动伤人,而且是古人主要的食物来源。由此,古人便将鹿视为瑞兽,当作了图腾崇拜的对象。